近段时间,福州一些“温泉楼盘”的业主反映,其所在楼盘开发商在温泉还未正式送水前,就开始向他们收取“温泉开通费”,金额在几千元至一万多元不等。面对这笔莫名的费用,不少业主表示质疑:何为温泉开通费?为什么有的楼盘有收,有的楼盘则没有?其收费标准究竟由谁来定?这是一笔合理收费,还是开发商的又一次转嫁行为,就象曾经闹得沸沸扬扬的燃气初装费问题……
记者就此展开了调查。
“温泉开通费”引质疑
实华蓝湾雅境是福州的“温泉楼盘”之一。业主陈先生于2005年购买了该楼盘的房子,当时的宣传广告称,楼盘“具有原脉宫廷温泉”。当时签定的购房合同附件注明:“买受人如需开通温泉,应一次性向出卖人缴付10000元人民币的温泉开通费。”对于这笔高达1万元的费用,许多业主提出质疑:何为温泉开通费?1万元的收费标准是谁定的?
面对广大业主的质疑, 2006年12月下旬,该楼盘开发商———福建实华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实华地产”)对温泉开通费进行调整。据陈先生的介绍,“当时开发商划定了一个时间界限,在该时间之前交纳温泉开通费的业主只需交纳7000元,超过期限的则须交纳8000元。”
随后,陈先生交纳了7000元温泉开通费。“可是至今,温泉仍然没有开通。”陈先生告诉记者,他们已经多次找开发商交涉,均无结果。
去年,陈先生将开发商告上了法庭,当时一审、二审均为业主胜诉,法院判开发商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对于楼盘交房时基础配套设施未达到合同约定条件的,须赔偿业主500元。
尽管陈先生认为这个“罚单”轻了些,无奈当初合同如是约定,也只能如此。除此之外,开发商逾期办理产权证也需赔付一笔违约金,但至今为止,这两笔违约金开发商都未按要求赔付。
对于温泉为何至今还未开通的问题,实华地产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温泉缴费通知单中,他们已经以备注的形式注明,在申请开通温泉住户比例达到业主总数的40%时正式送水,但目前申请开通温泉的住户还未达到这个比例。
他告诉记者,该小区共有741户,按照福州市温泉供应公司的相关要求,温泉开通要保证每个月300吨的初始用量。而这个初始用量,对目前申请开通温泉的户数来说,每户分摊过多。
对此,不少业主认为,申请开通温泉的户数不多,主要是因为开发商收取的温泉开通费过高,且征收温泉开通费的合理性令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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