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将市规划执法监督局告上法庭,青羊区法院日前已正式受理此案
今年1月1日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实施不久,富临大厦业主李先生便依据新规定向市规划执法监督局投诉大厦有业主私自“住改商”的问题。两个月过去了,大厦“住改商”仍存在。一怒之下,李先生将市规划执法监督局告上法庭,要求限期执法。昨日记者证实,青羊区法院已正式受理这起行政案件。
有业主“住改商”烦了他人
业主李先生介绍,富临大厦本是一栋商住楼,1楼到5楼规划为商业用房,一直有超市等商家入驻经营,6楼到32楼规划为住宅用房,原本都是住户。由于富临大厦地处双林路,位居城中心,交通方便、地理位置很好,再加上富临大厦本身建筑质量、品位较好,很多商家都看上了这栋大厦。他们正式搬入大厦起,就陆续有商家来求租大厦作为写字楼等经营用途。此后,受到利益诱惑等诸多因素影响,大厦的不少住户将房子出租甚至出售给商家。随着商家纷纷入驻,大厦里住户的生活受到越来越大的影响。
“上下班高峰期,你根本不要想用电梯,还是乖乖走楼梯吧。”李先生说,大厦为商用部分和住宅部分分别设计了两条独立通道,商用部分直接走商场进,住宅部分才走商场背后进。考虑到住宅部分主要是住户,人流不多,大厦只建了3部电梯。随着商家陆续入驻,上下班高峰期,很多上班族乘电梯,电梯门口经常排起长队,楼上的住户反而很难乘电梯。而且由于电梯使用频繁,他们大厦有一部电梯已经坏掉,只剩两部能正常运行,这更加剧了住户和商家的矛盾。
有业主要求整治“住改商”
自去年10月1日物权法实施后,今年1月1日,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也正式施行。两部法律、条例都明确规定了,“业主不能擅自改变房屋用途”。
今年1月23日,自认找到法律依据的李先生,急急忙忙跑到市规划管理局投诉。1月29日,市规划管理局将他的投诉转给市规划执法监督局,进入执法程序。满心欢喜的李先生以为执法部门要介入,他们住户总算能睡安稳觉了。不料,两个多月过去了,富临大厦“住改商”问题仍没解决。
一怒之下,李先生以行政不作为为由,将市规划执法监督局告上法庭,要求限期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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