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商的雏形出现在上世纪90年代,当时的居民把一层住宅改造成饭店或便利店营业。后来开发商基于小区配套的要求和高额利润的诱惑,在建设时有意识的将底层规划成了适合商家经营的场所,新开发小区内规划的商业用房越来越多。随着大型超市、酒店等底商的大量进驻,除了为开发商带来直接的超额利润外,还改善了区域的质量,带动了住宅的升值,也给小区业主带来了便利,不少业主都为能够就近消费而拍手称快。可随之而来的消防安全问题也越来越严重,底商火灾呈现多发态势,重特大火灾事故中也屡屡有底商的影子,便民变成了扰民,这方面的举报、投诉和纠纷也逐年上升。
一是使用功能的不确定性使得各类火灾隐患集中体现。可以说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行业在底商中都能找到踪影,涵盖了三百六十行的每个行业,小到美容院、摩托车修理铺、鲜花礼仪店、早餐店、小作坊等,大到银行网点、健身休闲、咖啡茶座、网吧游戏厅、酒店浴室等。装修材料广泛使用、各种新材料、新工艺在装修工程得到充分利用,经常性地会在一个很小的空间内使用大量的可燃、易燃材料和高分子材料,场所内火灾荷载大。大功率的用电器、燃气、燃油灶具在底商中广泛使用,一些经营者为了节约开支,就会使用非标的电器设备、电器线路、电线套管,由此埋下了火灾隐患。
二是由于底商使用功能的不确定性,开发商在开发之初,在底商的定位上就带有很大的盲目性,设计单位依据现行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或《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有关条文的规定,有的设置了室内消火栓系统、有的设置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有的设置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有的干脆什么消防设施也没有。特别是那些什么也没设置的底商一旦被经营者开发利用为超过300平方米的浴室、网吧、游戏游艺厅、歌舞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后,就会造成建筑消防设施的严重不足,二次增设自动喷淋、消火栓、火灾自动报警等系统往往由于场地、高度等先天不足而无法设置,这样势必就会造成某些场所处于带“病”运营状态。
三是由于底商在交付给实际使用者使用后,由于实际使用者可能对建筑内部格局、建筑层高等方面不符合实际使用的需要,就会采取拆除原本是防火墙、防火窗等防火分割设施、堵塞原本用来人员疏散的通道、封闭原本用来人员安全逃生的安全出口、拆除认为影响装修或美观的喷淋系统的管道喷头、室内消火栓箱、火灾报警探测器等建筑消防设施。而一些层高较高的底商,使用者往往会采用加夹层的措施来扩大使用面积,容易存在夹层底板耐火极限不够、擅自加层导致安全出口数量不足、疏散楼梯净宽不足、楼梯形式不符合规范要求或者上面住宿下面经营仓储的“三合一”等严重火灾隐患。
四是底商的产权方式上有开发商自己使用的或直接出租的,有开发区商出售给业主的、业主自己使用或二次出租的,因此带来了物业管理上的困难,底商的使用者和所有者的不统一,使得一旦发生消防方面的问题或纠纷,就会出现无人管或无单位承担的问题。在涉及到火灾隐患整改或整改资金落实等现实问题时,开发商、物业管理、出租户、承租户四者之间就很有可能互相扯皮,相互推诿,从而导致火灾隐患长期得不到有效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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