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殿前街道私房出租户报个税最高缴纳达21.86万元

本报讯(记者陈泥通讯员郑辉宁黄海丽邓奕)“个人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申报工作开展以来,殿前地税分局每天都会接到来自各行各业纳税人的电话或上门咨询,其中,还有一个特殊的群体——私房出租户。据地税部门统计,截至目前,殿前辖区共16名“年所得12万元以上”私房出租户完成了个税自行申报,申报所得额855.65万元,已缴纳个税66.84万元,其中,缴纳个税金额最高的达21.86万元。

殿前街道位于厦门岛的西北部,是进出岛的门户。辖区总人口16.86万人,其中外来人口多达14.2万人,构成了租房市场的主力军。同时,相比市区繁华地段的高昂租金,殿前出租房的低租金也更具竞争优势,许多民营企业的生产厂房都租赁于此。面对巨大的租房需求,自建房屋出租或是将自家富余的住宅租出去,成为殿前居民增加收入的不错方式。

2003年,湖里殿前地税分局共征收入库私房出租税收收入26.7万元,到了2007年,这个数字增长到467万元。

据了解,在去年年底,殿前地税分局就开始了“12万”申报的准备工作。汇总统计2007年度私房出租户收入台账,确定私房出租大户名单,并通过街道、社区取得联系方式、电话等基本资料,并专门召开了私房出租纳税户座谈会,向每位与会者发出感谢信,感谢他们对地税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发出主动纳税申报的倡议。此外,分局利用休息时间对柜台人员进行了培训,要求工作人员牢记并严守保密规则,保证申报信息不会外泄,为纳税人主动申报创造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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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wangshanghua.x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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