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度沸沸扬扬的“铜锣湾百货”事件,最近闹上了法庭。名汇广场的开发商把两百货经营者告上法庭,要求解除租赁合同,还借款810万元、支付违约金1500万元、付租金及水电费之类的87万余元。
据悉,此案近日已经开过庭,第一被告深圳市铜锣湾百货公司(简称深圳铜锣湾)应诉,而第二被告厦门市名汇铜锣湾百货有限公司据说已经找不到,原告撤回了对第二被告的起诉。
名汇广场的开发商——厦门龙潭房地产开发商公司说,被告承租原告开发的名汇广场部分物业,用于经营铜锣湾百货。为支持被告的招商工作,原告借给被告810万元。原告称,被告自去年4月起,就没有再支付租金,也不偿还借款。
据悉,这个位于中山路的全国知名百货,在去年9月惊现变局:商家纷纷撤回,整个商场人去楼空。
在法庭上,被告深圳铜锣湾提出,当初签合同时,原告并没有取得房产的所有权证,租赁合同也没有向房产管理部门备案,因此双方签的物业租赁合同是无效的,不存在解除不解除的说法。深圳铜锣湾说,租赁合同无效,被告也就不必支付租金、违约金之类的。
深圳铜锣湾不否认原告借出810万元,不过他们说,这种借贷属于企业间借贷,本来就是法律所禁止的;何况,原被告之间名为借贷实际上是联营,即原告是靠深圳铜锣湾销售提成收取租金的,这种违法行为不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
另外,深圳铜锣湾还列数原告的不是,说原告经营管理不善,擅自把“名汇铜锣湾广场”中的“铜锣湾”字样删除,改为“名汇广场”等等。意思是说,原告自己应该为“铜锣湾百货”衰败承担责任。
新闻背景
响当当的“铜锣湾”两次败走厦门
曾被业界誉为“shopping mall中国第一品牌”的铜锣湾,自2005年以来,在全国各地30多个连锁店陆续出现各种经营困境:拖欠供应商货款、连锁店倒闭、员工纷纷跳槽。
铜锣湾在2005年进驻厦门。当年4月,铜锣湾广场与未来海岸(查看地图)签订合同,将进驻海沧打造大型购物中心,之后海投房产与铜锣湾集团和平解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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