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消息传出,称物业税的开征将率先从商业房地产“开刀”。
果真如此吗?虽然对住宅房地产征收物业税难度可想而知,但如果就此认为商业房地产物业税易行,怕也不妥。事实上,目前商业房地产已经面临供应大于需求的问题,当“物业税”的成本被转嫁到租客头上时,无疑给本来就已经陷入同质化竞争的商业房地产格局“添乱”,也会让商业房地产投资望而却步,代价可想而知,这就是现实。
避难就易
正当各界还在热火朝天讨论对住宅征收物业税影响几何的时候,相关管理部门或许是意识到这条道路的艰难,转而把眼光投向了另一方:商用物业。
“财政部门本来要在今年正式试点开征物业税的,但由于种种原因未启动。”在几周前的一次公开活动中,北京大学不动产研究中心主任冯长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如是说。这位物业税政策研究制定工作的参与者向记者表示,物业税可能2008年试点,而且最先从商业地产开始征收。
财政部舍住宅而先取商用物业,其中道理并不难理解。
首先是住宅面积较之商业实在过于庞大,不少家庭拥有多套住房,对住宅征收物业税并不被赞成,政策推行之难就可想而知。
其次是住宅实施起来所花成本比较高。物业税作为对个人拥有房产而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意味着“落实到人”。而对于一人多套住房,或者跨区域性拥有住房,其征收难度可想而知。虽然上海之类地区因为拥有比较成熟的房地产登记制度从而可以使全市的房屋产权状况联网便于查询,但是要“全国一盘棋”就不是单单一个市这么简单。更何况,如何保证每套房屋都能收取到物业税,对不缴纳物业税的个人如何强制执行?这个税务部门的一大工作难点。只消看在个人所得税的征收上,难度有多高就可见一斑了。
而冯长春的解释也印证了财政部“由难入简”的想法。冯表示,由于商业地产、写字楼等牵涉面积比较少,所以物业税最先从商业地产开征,继而将征税对象扩展到拥有多套住宅的业主,逐步实现只要拥有房产都应该纳税。而财政部门已经在对如何评估不动产、物业税税基和税率等问题进行研究。
这样看来,商业房地产的确十分可能成为被率先征收的对象。毕竟,拥有商业房地产以及写字楼的人群比住宅要少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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