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间,市房地局给捂盘、惜售的开发商下猛药的消息,传遍了整个上海滩。
通过对预售证的把关,加快市场上住宅供应的速度,缓解目前供需失衡的现状。这是房地局出此“狠招”的直接目的。至于间接目的,则非常明显:疏导需求、控制房价。
记者发现,政策出台半个月后,供应量确有成倍增加的趋势:数据显示,9月份上海市拟开盘项目约25个,比上个月的16个开盘量增加近一倍。静安、徐汇等传统中心区域也打破新盘匮乏的局面,出现了新增上市量。但业内人士指出,“金九银十”之际,本就有开发商准备在供应上做阶段性冲刺。
目前来看,“三万平方米”的实际效果仍有待观察。一方面,从现时供应量增加对市场的影响来看,仍然没能有效地抑制房价过快上涨,部分楼盘开盘价仍屡创新高。另一方面,对于擅长寻找政策漏洞的部分开发商来说,他们表示“自有方法”。
又出一次重拳
“打击捂盘年年有,今年这次特别严”。去年9月,建设部、发改委、工商总局三部门就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对6种违规交易行为明令禁止,第一条即是囤积房源,捂盘不售。文件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后的10日内必须开始销售商品房,以加快市场供给释放节奏。房地产作为生活必需品,确实不应该在销售过程中设计太多销售手段。之前政府也曾多次作出规定禁止开发商捂盘惜售,但终因没有具体处罚措施而效果欠佳。
一年后的9月初,市房地局再次下发文件,“今后上海楼盘开盘,每次预售面积不得少于3万平方米,整盘建筑面积不足3万平方米须一次性全部开盘。”这是迄今为止,上海为打击捂盘出台的最为严厉和对市场有直接影响的措施之一。此次规定中明确,确定捂盘惜售、囤积房源的不良行为的,将记入该企业的信用档案,按规定给予降级或取消资质的处理,并提高其参与土地招拍挂时的准入门槛。
结合一个月前,房地局发布的另一份文件——“对已达到预售标准的商品房项目不申请预售、已取得预售许可证不开盘,对本区域商品住房项目供应造成影响的,房地部门可向相关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出《行政告知书》,敦促其按照规定对外销售;对以超出周边楼盘数倍的畸高价格挂牌,并在1年内销售率不到5%的,也将被认定为捂盘惜售;并且,已经达到预售标准而规模又不超过3万平方米的住宅楼盘必须一次性申请预售许可证。”几乎所有的人都看得出,房地局是铁了心要有所作为了。
不过,行业分析师认为,追究房地产业的垄断性,其根源在于土地的稀缺性及区位的不可复制性,这是一种自然垄断,这种垄断权力集中在政府手中。当土地从政府手中转移到开发商手中的时候,若无特殊限制,则表示土地资源一定时段的垄断性从政府转移到了开发商。当然,在目前土地公开出让的市场机制下,开发商也为获得此垄断性付出了垄断成本。但是,政府要通过干预开发商的销售时机选择权利,对价格控制带来的效果可能有限。
又一次细则滞后
市场人士指出,针对市场秩序各环节点出台具体措施,如减少开发商操作中的诸多“猫腻”、打击房地产市场内“潜规则”等,以缓解房价难控的紧张局势,已成为缓和楼市各种矛盾和阵痛的必然调控方向之一。
开发商都意识到“三万平方米”政策的影响力,一时间,业内众说纷纭,各方人士对整治政策的细则表现出异常关心的态度。不少开发商对政策提出了疑问。例如:如何具体细化“3万平方米”的分界线?若小区总体建筑面积为4万平方米,首批预售证申请3万平方米,那后面的1万平方米尾盘是否还可申请预售证?又例如,若是整个楼盘分两期开发,前期两栋楼未足3万平方米,在前期达到预售标准的情况下,后期尚未打地基,是否可以为前期的两栋楼申请预售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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