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套售价230多万元的商铺,售楼合同上明确写着使用年限为50年,但过了大半年开发商突然说,使用年限得改为40年。
秦先生感觉被忽悠了,于是向开发商讨说法,开发商说,退款可以,但只能退一万元。
五十年的使用权突然缩水了十年
秦先生购买的是位于杭州孩儿巷与中山北路交叉口附近的“仙林福座”3号商铺。
他告诉记者,去年2月,开发商杭州市房屋建设开发总公司开出的商铺价格是每平方米48388元。售楼小姐说,价格虽然高,但物有所值。一是商铺地处闹市区,升值潜力巨大;二是商铺的层高达到6米,可隔成两层楼,一套商铺可当两套用;三是商铺的使用年限比一般的商铺要长,达50年。
秦先生说,在他和开发商之后签订的正规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上,对此是这样注明的:土地使用年限自2003年4月16日至2053年4月16日;层高为6.0米。
正式销售合同是去年3月18日签订的。在此之前,秦先生相继支付了定金和首付款117万多元。秦先生说,这是商铺总价的一半多,还有117万元房款要办理银行按揭。
然而,到了当年11月,他突然接到开发商通知,被告知需改签合同。秦先生赶到售楼部后被告知,合同中50年的使用年限需改为40年。秦先生断然拒绝再签。
开发商同意退款但只同意退一万
开发商的解释是:审批未获通过,因此改也得改,不改也得改。
秦先生很自然提出了索赔要求。使用年限是物业价值的重要构成要素,商铺突然少使用10年,价值自然贬值,总得补偿损失吧。
开发商的回答也很干脆:可以退钱,但只能退一万元。
秦先生对于商铺减少10年使用年限有一笔最简单不过的“折价”算法。总价230多万元是按照50年的使用年限计算的,现在少了10年,得按照4/5的价格计算。开发商得退还1/5房款,应该是近60万元。
开发商说,秦先生的算法可以理解,心情也可以理解,但不能这样算。此外,开发商的态度也令秦先生难以接受。他说,开发商事后还连发3封信函,催促他尽快改签合同,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记者昨天从杭州房屋建设开发总公司证实,商铺确实缩水了10年的使用年限,但这仅仅是失误。他们同时承认这份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的反映,合法有效。
那么,商铺的使用年限为何突然缩水10年,消费者又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记者对此将继续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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