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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商业要按规定配建 新建小区网点须达15个以上

在今天召开的市政协专题讨论会上,市贸易服务局的负责人介绍说,今后,新建住宅小区时,必须按规定配建社区商业设施。争取利用3到5年的时间,在全市居住5000人以上的社区,初步完成新建社区商业服务设施配套建设、老社区商业服务设施完善和改造提升工作。

目前,我市社区商业设施不足、网点布局不合理、服务功能单一的问题比较突出,老社区大多是传统的“大棚”或“马路”农贸市场,脏、乱、差和交通堵塞现象严重;一些新建社区预留的总建筑面积7%的商业设施达不到要求,有的把已经规划的商业设施改变用途,给居民的日常生活带来不便。

市贸易服务局的负责人介绍说,今后,新建社区中的大型社区应建辐射半径约2000米、与居住区的距离不少于100米的社区商业中心,配有功能较完善的商业服务业网点15个以上,商业业态在10种以上;在建社区中的大中型社区应设置辐射半径约1000米、与居住社区的距离不少于100米的社区商业中心或社区商业街等集中式商业形式,配有功能较完善的商业服务业网点15个以上,有不少于10种业态店铺的规划。社区商业业态应规范配置居民日常生活必需的肉菜点、餐饮店、超市、维修店、照相馆、书店、音像店等商业与生活服务业。

今后,小区配套建设的社区商业设施的竣工验收,要作为整个住宅小区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一项内容,对未按规划如期完成社区商业配建任务的住宅小区,竣工验收不予验收。

责任编辑/jn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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