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利东】目前市场上出现的做零售的经营商变相去做开发,他最原始的时候是做零售的,但是现在有了开发机会,同时又盖了后期经营的物业,本身物业拿来也是自己做运营,但是它不是纯粹的开发商去转做零售,这就有个角度的不同。零售商去做开发目的是为了后期做零售,它的空间更大,但是房地产的特点是你的成本怎么去负担,所以零售商也必须把商业、物业的资金找到一个买家,然后专心做它的零售。这里面就出现了一个零售商去持有物业的经营权,而不是产权,产权它卖给投资人,把资金的成本转嫁到投资人这一方,自己去做它的经营,就是包租给我,产权属于你。
这跟国际上传统的做法不一样,国际上那种商业经营方法一般是做持有者,不做具体经营,只做产权的持有,我持有产权,我靠租金收益,而零售商靠销售额。对于经营商只经营商业地产,运营商是对商业物业进行操作,经营是经营物业,运营是运营零售。这两块是分开的。
【主持人 朱丽】建设部指出售后包租涉嫌违法,媒体报道的也很热,但是并没有出台相关政策,国六条也只是针对住宅,您认为如果要出台政策,应该是哪些内容?
【马利东】建设部应该有个《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里面有一条限制说,不得承诺投资回报进行销售。这是一个管理办法,但它不是行政法律法规,行政办法就带处罚,管理办法只是行政规章,无非是指导性的,如果有连带责任的话,已经有另外一部分参与,比如司法、行政部门、工商管理,这些单位进来。如果上升到法律,或者限制性的条文,那就是行政处罚。讲到具体政策,虽然行政规章有了,但是规章是否合理,目前规章是否要由行政法规来支持,你要说它一定有欺诈或者有非法集资,已经触及到法律,那么肯定会有相应处罚。但是针对售后包租能不能出台一个行政管理办法,从建设部也好,国部委也好,应该是他们做的工作。国六条也没有提,提的只是住宅,因为这是国计民生的事情,而商业地产针对的是开发商。
【马利东】售后包租只能是后期监督,比如出现了问题,消协进行干预。因为法律没有这一条,金融环节也没有这样的政策,因为这是实物的交易,如果是一种假设、虚拟的东西进行交易,这里就会受到限制。比如分时度假产品,在国外来说是火,在国内是被一些人所利用,最后就触及到法律问题,你说分时度假产品有没有问题?没有问题,你说售后包租有没有问题?也没有问题,因为包租行为是合约双方的个人意愿,任何合约的行为都是受法律保护的,这种交易双方认可的,不存在一方强势群体去被迫让对方交易,这不存在,分时度假很好的,只是操作环节里能不能兑现的问题。售后包租也是这样,如果你有能力兑现,这个东西是好的,如果你打着这样的名称去做有损于投资人利益的话,那就不被法律支持的。
现在还没有办法出台一个关于售后包租的政策,除非说这种现象是普遍的。比如中小投资人特别火,就像泡沫一样,明明有风险还要去买,会造成社会动荡,可能会制定相关政策。而现在没有办法挑出什么毛病的话,只能是引导形式的。如果到了疯狂地步时,一定会出现强制政策,而现在只能是引导开发商,让他去寻找一个更好的解决办法来替代这种模式。
【主持人 樊春梅】今天的论坛到此结束,非常感谢马先生作客搜房网,相信今天聊天的内容也会给广大网友一个很好的展示。我们会做一期专题让大家去了解售后包租的具体内容,希望广大网友关注。谢谢各位网友的参与,我们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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