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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社区商业设施不单独占地

摘要:公用设施占地标准修订完成昨天,北京市规划委透露,《北京居住配套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指标》修订工作完成,将于近日发布试行。

公用设施占地标准修订完成

昨天,北京市规划委透露,《北京居住配套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指标》修订工作完成,将于近日发布试行。新《指标》中明确规定,邮政局按照每处至少1200平方米、邮政所按照每处至少200平方米进行配套建设,并称宜在地上首层设置,邮政信报箱也被列入社区管理服务类规划设计指标中。

新《指标》对配套指标按性质分为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社区管理服务、社会福利、交通和市政公用等八类,按教委新的办学标准进行核算,提高了每个学生的平均建筑面积和中小学容积率。按照节约用地的要求,除社区卫生监督所外,其他社区服务和商业服务设施不单独占地。

《指标》将作为地方标准与《北京市城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管理办法》配套使用。

责任编辑/sf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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