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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公摊面积无故多出 业主拒交物业费无法入住

摘要:东方瑞景商户拒交多余物业费无法入住市民尤女士在朝阳区建国门东方瑞景苑购买一间商铺,今年10月交房时,尤女士被告知,商铺多出60多平方米的公摊面积。按合同要求,开发商将多出的公摊面积赠送给商户,但要求尤

东方瑞景商户拒交多余物业费无法入住

市民尤女士在朝阳区建国门东方瑞景苑购买一间商铺,今年10月交房时,尤女士被告知,商铺多出60多平方米的公摊面积。按合同要求,开发商将多出的公摊面积赠送给商户,但要求尤女士多交60多平方米的物业费,尤女士拒付,一直无法入住商铺。

尤女士的代理律师于律师说,尤女士与开发商签订的预售合同上,建筑面积共89.74平方米,其中公摊面积占28.04平方米。今年10月交房时,开发商称商铺面积有变化,“开发商提供的商品房建筑面积明细表中,商铺建筑面积变为148.77平方米,公摊面积涨到90.27平方米。”开发商按预售合同要求将多出的公摊面积赠送给尤女士,但物业公司要求尤女士按148.77平方米的面积交付物业费。尤女士不愿承担高额的物业费,迟迟无法拿到商铺的钥匙。

记者来到东方瑞景苑3号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称,面积大小是开发商定的,物业按开发商的报表来收物业费。在开发商办公室,工作人员说,开发商按设计图纸预售房屋,但大楼盖好后,朝阳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测绘队的测量数据与前不符,责任不在开发商。

朝阳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测绘队一名刘姓工作人员说,东方瑞景苑的开发商在预售商业房屋前,分摊系数是按照0.3来计算,但一般的分摊系数应当在1点多。“由于当初这个系数乘小了,造成现在公摊面积增加。责任应当是开发商计算有误。”

记者再次向东方瑞景苑销售经理苑志强核实时,苑以无法解释该问题为由拒绝了采访。

责任编辑/bjxzl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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